家政出意外,责任谁来负?
讲两个小故事。
案例1:韩大爷通过邻居给的小卡片找到老田,老田擦玻璃时脚滑从三楼窗户摔落,造成椎体骨折、急性闭合性颅脑损伤、急性闭合性胸部损伤等。老田要求韩大爷赔偿,韩大爷认为老田自己不小心才受伤,跟自己无关。经过多次协商,韩大爷赔偿老田5万元了结纠纷。
案例2:朱阿姨原是某家政公司的一名家政服务人员。她到一雇主家打扫卫生时,脚踩着窗户外的防盗窗擦玻璃,因防盗窗脱落从4楼坠落。经鉴定,朱阿姨的伤情为多发肋骨骨折、胸骨柄骨折,残疾评定构成九级残疾。
事后,朱阿姨将家政公司和雇主一并告上法庭。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做出一审判决,要求被告家政公司赔偿朱阿姨各项损失共计8.6万余元,雇主无须担责。
《民法典》实施之前,法院审理个人雇佣家政保洁人身损害类案件,多按照《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》第十一条,“一刀切”按雇佣关系处理,判决雇主承担无过错责任,韩大爷即便没有过错也得破财消灾,非常不合理。进入《民法典》时代后,统一为个人劳务关系,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,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。
家政分门类,责任大不同
市面上的家政保洁大致分三类,个人零工型、居间平台型、公司派遣型。
个人零工型: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接触最多的,他们的形象高度一致,四五十岁中年人,骑着电动自行车走街串巷,自带水桶抹布工具,靠年前走量赚辛苦钱。优点:没有中间商赚差价,便宜;缺点:个人素质良莠不齐,主要做熟人生意。
居间平台型:类似婚介媒婆,给客户和家政员牵线搭桥,一般家政员发生意外无需负责,除非未尽到选任义务,比如对家政员身患疾病却知情不报。
公司派遣型:公司化管理,公司与家政员之间为雇佣关系或劳动关系,客户与公司订立合同,公司安排家政员上门服务。员工出事,公司负责,工伤保险和人身意外险赔付。
如何避免家政服务风险?
辞旧迎新过大年,安全第一莫忘记。
1、优先选择正规家政公司,个人零工便宜但风险大。
2、先签合同后干活,责任条款看清楚。务必询问家政公司是否有为家政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。
3、家政人员干活时,客户需提示注意安全,“不要站在防盗网或者空调外机上”“不要穿防滑差的鞋”……监督对方做好安全防护措施,尽量避免半身探出窗外擦玻璃,各种“神器”皆可大显神通。
4、注意留存书面协议和有效票据凭证,发生纠纷证据说话。